木结构的主要结构形式有“梁柱结构体系”和“轻型木结构体系”两种, 当然也有一些“杂交体系” , 将两者综合应用于同一结构之中,也就是说没有固定标准,总之是在这两个体系的基础上灵活运用,不同的造价成本出不同配置的轻型木屋。
(1)梁柱结构体系
梁柱结构体系是一种传统的建筑形式,它是由跨距较大的梁柱结构形成主要的传力体系, 无论竖向荷载还是水平荷载, 都由梁柱结构体系承受, 并最后传递到基础上。
(2)轻型木结构体系
轻型木结构是由构件断面较小的规格材、均匀密布连接组成的一种结构形式, 它由主要结构构件(结构骨架)和次要结构构件(墙面板、楼面板和屋面板)共同作用、承受各种荷载, 最后将荷载传递到基础上, 具有经济、安全、结构布置灵活的特点, 所以在北美大量用于住宅建筑中。当这种结构通过合理设计, 部分结构体系能够承受和传递跨距较大的荷载时, 它也能用于其他大型的工业和民用建筑。这种结构称之为“轻型木结构体系” , 并不是说它自重轻、只能承受较小的荷载, 而是以它单个构件的断面较小得名。